一、離職補償金個稅計算方法是什么?
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yè)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yè)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9]178號)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
二、哪些個人收入應該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年度);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年度);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需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紅利所得;偶然所得。
(二)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yè)并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的城鄉(xiāng)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yè)、手工業(yè)、建筑業(yè)、交通運輸業(yè)、商業(yè)、飲食業(yè)、服務業(yè)、修理業(yè)及其他行業(yè)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2、個人經***有關部門批準,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從事辦學、醫(y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yè)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4、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總之,經濟補償金車肯定是要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的,經濟補償金的個稅的計算公式國家也規(guī)定的非常的明確。另外,如果職工的收入,就是離職的時候獲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和基本工資相加,還沒有超過當地上年度平均工資的三倍的話,就不需要再交個人所得稅了。